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丨督促稳就业保民生

徐州副市长一人身兼46职?官方回应:临时性的

发布时间:2019-01-13  来源:央视网-北京青年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身兼46职?徐州副市长“有点忙” 徐州市政府:为提高效率设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 下一步将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

  一人身兼46职,这位副市长“有点忙”。近日,一份网友爆料的徐州政府文件引发网友热议。根据通知文件显示,江苏省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一人担任了该市40余个“小组长”,如此多的兼职迅速引发网友的讨论。

  昨天,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此事称,因一些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分管领导,为提高协调效率设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增加编制和经费。徐州市政府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并严格控制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事件

  江苏一副市长

  任40余个“小组长”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这份名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是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发布时间是2018年10月30日。

  文件显示,时任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的王剑锋同时担任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等40余个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分管业务包括人事、物价、税务、食品安全、国企改革等。

  网友将这份文件发布到社交平台上,关于这位副市长的任职“小组长”信息罗列了满满一屏,迅速引发大家的关注和讨论。

  有人质疑,一个人分管这么多工作是否会忙不过来?还有人提出,一个人任这么多领导职务,会领多份工资吗?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工作繁忙的真实写照。

  北青报记者根据这份文件统计发现,这名常务副市长任职议事协调机构的数量达到46个,和其他公示对象相比,确实存在任职较多的情况。

  回应

  为提高效率所设

  严控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剑锋1967年出生,曾履职太仓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18年10月,王剑锋从南通市副市长被调任为徐州市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在徐州市政府官网上,王剑锋主要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安全生产、物价、金融、税务、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政府法制、物资、援疆、南北挂钩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国资、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针对王剑锋任职多个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一事,12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江苏省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王剑锋任职多个“小组长”一事,他们也是12日才收到相关反映,目前已将情况上报给领导,也已反馈给徐州方面。

  12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有关情况的说明”回应此事。

  说明中称,2018年10月30日,因人事调整,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王剑锋同志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职务调整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11月5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该文件予以公开。

  关于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在说明中称,因一些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多位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为明确牵头负责人,提高协调效率,加快工作落实进度,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都是临时性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增加编制和经费,不涉及干部职级,在达到期限或预定条件时将予以撤销。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表示,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市政府已部署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并严格控制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延展

  多地曾出现一人身兼多职

  实际上,各市地主要领导担任多个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情况并不鲜见,北青报记者发现,在江苏常熟2017年曾公布的一份通知中,也有一名干部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多达37个,负责的囊括了环保、水利、粮食安全等多个领域的事务。而在广东省汕尾市某区2017年的一份通知当中,由区长兼任的区直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也达到了43个。

  根据我国2007年施行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根据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其实这也意味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基本都是以兼职身份出现。

中国民众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