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 新年新气象!继青秀区检察院办理的谢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获评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公布的“优秀引导侦查刑事案件”后,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公益诉讼、民事、未检领域再获佳绩,获评自治区级、市级以上等精品、优秀案件达10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治区级
1 第二检察部办理的余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获评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2 第四检察部办理的朱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2020年度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精品案件
市级
3 第四检察部办理的辖区卫生服务中心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
4 青秀区部分建设单位欠缴耕地占用税损害国有财产案,获评南宁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5 第四检察部办理的朱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南宁检察机关2020年度“精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6 第四检察部办理的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南宁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7 第四检察部办理的青秀区快递企业违法收寄野生动物制品破坏资源环境案,获评南宁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秀检察建议”
8 第三检察部办理的某金属有限公司与某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获评2020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9 第五检察部办理的李某某故意杀人案,获评2020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件
10 第五检察部的《关爱明天 桂检护航:一村一法治巡讲活动系列——<莫让“网”事不堪回首>、<向校园欺凌say "no">、<无毒青春 健康生活》获评2020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课程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以上佳绩的取得离不开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在这里向他们表示祝贺!
2020年,青秀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和队伍管理深度融合,在“管案就是管人,管人就要管案”的理念指引下,全体干警积极性、能动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始终有明确而同向的奋斗目标、有强烈的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有简单而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守正创新不服输的精神,形成了向上向善、干事创业的良好气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办理的13个案件获评市级以上精品、优秀案件,11人次获记功、嘉奖,全院荣获市级以上先进奖项达65项。
2021年,青秀区检察院将不忘初心,逐梦前行,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抓实抓好抓牢,畅通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最后一公里”,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新的合格答卷。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