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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载人成被告 法官晰理巧调解

发布时间:2014-12-2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徐小娟)好心做好事,没想到却成了被告,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茹某与被告曾某都是阿瓦提县丰收一场二连的农民。 2014年5月23日,原、被告参加丰收一场二连的义务劳动后,原告茹某乘坐被告曾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原告茹某从三轮车上摔下致使右股骨颈骨折,经新疆恒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茹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首先对被告曾某做好事的行为给予赞扬,但其作为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保证乘车人的安全;原告茹某作为乘车人,也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晰理、摆事实、讲道理,做了大量的调解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曾某赔偿原告茹某经济损失50000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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